Category: 台中市南屯區
南屯區(臺灣話:Lâm-tūn-khu;拍瀑拉語:Babusaga),舊稱「犁頭店」,位於臺灣臺中市西南方,區內人口約17.6萬人,為臺中市人口第五大區[註 1],最初為平埔原住民拍瀑拉族(Papora)貓霧拺社群部落,清代後屬農業區,為現台中市轄區中漢人最早開發的地區之一。
1990年代後期新興發展的中心商業區-七期重劃區包含此區一部分。中央機關的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設於此區黎明新村內(前身為台灣省政府黎明辦公區),另有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與法務部矯正署所轄臺中監獄、臺中女子監獄、臺中看守所及臺中戒治所設置於此區大肚台地上。南屯早期為原住民巴布拉族貓霧拺社聚落,其舊址位於今南屯區西南方的春安里(即嶺東科大左側的台貿五村)[2]。明鄭時期曾屯田於南屯,但明鄭滅亡後即荒廢。
清治時期,由於貓霧拺居民無力繳交番餉,當時福建副將兼定海總兵張國因曾來台擔任過北路營參將,看上南屯一帶的肥沃平野,遂在康熙49年(1710年)以代繳賦稅為條件,向居民取得土地開墾權,開墾包括南屯街區一帶的荒野,自立業護戶,設張鎮莊,是今南屯街區墾闢的濫觴。[3]張鎮莊卻因生番侵擾,一度遭遣民廢莊。
康熙末年朱一貴事件弭平,雍正元年(1723年)彰化設縣,當時主導討剿朱一貴事宜的台灣總兵藍廷珍接續張鎮莊舊地申辦墾照藍張興,遂有藍張興莊[4],南屯街區逐漸繁榮。[3]
道光年間,貓霧拺社遷至埔里,加上現街區位於半線(今彰化市)到葫蘆墩(今豐原區)路途之中點,使該地區漸成為南屯一帶的中心。因當時此地原有許多製造農具的打鐵店,其中以犁頭最為出名,地名遂改為犁頭店,稱為犁頭店街[5]。與大里杙(今大里)、葫蘆墩(今豐原)合稱臺中三大聚落,同屬臺中盆地開發最早的區域。
台灣日治時期1920年行政區劃改制,改為南屯庄,轄屬台中州大屯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中華民國接收日本台灣總督府所轄之區域,將此區改為臺中縣南屯鄉;1947年併入台中市,改為南屯區迄今。